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2 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07,158.41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88,080,600.46 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2
年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808,060.05 元,公司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03,725,695.6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 561,829,609.09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
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2,973,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594,636.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
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分红汇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该预案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按照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