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
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
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计师 32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2 人。
华兴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9,595.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 万元。2022 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
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1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超明,2018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 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至今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见生,200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延江股份、太龙电子、凤竹纺织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镇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超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见生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镇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超明、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刘见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人民币(含税),系按照华兴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华兴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华兴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事务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本次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