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2 证券简称:海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7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017.4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9,069.7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947.6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户。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943 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25,777.44 25,777.44
2 版权内容采购项目 97,537.60 60,000.00
合 计 123,315.04 85,777.4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77,647,552.66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的金额为 77,647,552.6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本次拟置换募集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77,647,552.66 77,647,552.66
合 计 77,647,552.66 77,647,552.66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为本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90,697,093.28元, 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78,694,018.87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2,003,074.41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
额为 861,575.48 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861,575.4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 拟置换金额
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78,694,018.87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5,094,339.62 660,377.37 660,377.37
律师费用 2,075,471.70 -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339,622.64 - -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
其他费用 493,640.45 201,198.11 201,198.11
合 计 90,697,093.28 861,575.48 861,575.48
综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77,647,552.66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861,575.48 元,共计 78,509,128.14元。上述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814 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8,509,128.14 元置换截至 2023
年6月30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中汇会鉴[2023]8814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看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