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90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
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列入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人员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