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44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计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55,556 股至 11,111,11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14%至 2.2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股
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 并 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截至 2024年 5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