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其
中董事长钟儒波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5 人,实际到会董事 5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儒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游建军先生对公司 2023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4 年发展经营做出全面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履职状况与工作成果。
独立董事洪金明先生、张林新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就 2023 年的工作情况作
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洪金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林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阳秋林)》。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内控管理需要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不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如其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该等董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基本薪酬根据相关合同约定领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收入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游建军、
殷明坤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27,614,263.9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 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情况下,将“土壤修复药剂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和“营销服务与技术支持网络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3、会计师关于上述事项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