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监事钱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部分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钱怡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73%。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监事钱怡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75,000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0818%,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钱怡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钱怡 300,000 0.32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
(股)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1 钱怡 75,000 0.0818 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监事钱怡女士的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自富士莱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钱怡 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士莱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富士莱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
分股份。
股东关于股
份锁定的承 1、在本人担任富士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诺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士莱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士莱
钱怡 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1、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
的关于股份锁定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严格遵
股东持股及 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减持意向承 钱怡 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相关
诺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
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
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
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减持主体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
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钱怡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