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201,415.7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463,887,472.79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464,229,126.52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68,750,000 股变更为 91,670,000 股,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总股本 91,670,000 股
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6,668,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6,668,000.00 元(含税)。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公司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