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33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泰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4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4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028%)。
股东新疆泰睿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由昭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
2023 年 5 月 30 日,新疆泰睿与其一致行动人观由昭泰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比例变动超过 1%,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023 年 6 月 6 日,新疆泰睿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持
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 1%,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新疆泰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
知函》,截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新疆泰睿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62.09 1,709,000 2.8028
2023 年 6 月 13 日
合计 1,709,000 2.8028
注:①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均价保留
两位小数;③从本次减持计划开始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总
股本为 60,975,000 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新疆 合计持有股份 2,298,590 3.7697 589,590 0.9669
泰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98,590 3.7697 589,590 0.96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新疆泰睿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
投减持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
持特别规定》,新疆泰睿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
期限已满 60 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
比例限制。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5、新疆泰睿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6、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存在通过新疆泰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赖春宝先生通过新疆泰睿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前后赖春宝先生通过新疆泰睿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化。
7、新疆泰睿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勇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因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陈勇先生已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离任。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
陈勇先生通过新疆泰睿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前后陈勇先生通过新疆泰睿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化。
8、新疆泰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新疆泰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