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31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泰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4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4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028%)。
股东新疆泰睿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由昭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新疆泰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比
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获悉新疆泰睿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
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2%,
新疆泰睿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自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
过 1%的公告》之后,在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期间,新疆泰睿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24%,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
(元/股) (万股) 本比例(%)
新疆泰睿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62.45 123 2.0172
2023 年 6 月 6 日
合计 123 2.0172
注:①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均价保留
两位小数;③从本次减持计划开始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总
股本为 60,975,00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新疆 合计持有股份 229.8590 3.7697 106.859 1.7525
泰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9.8590 3.7697 106.859 1.75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3-84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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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
股票简称 普蕊斯 股票代码 30125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66.00 1.0824
合 计 66.00 1.082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新疆 合计持有股份 172.8590 2.8349 106.859 1.7525
泰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8590 2.8349 106.859 1.75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观由 合计持有股份 724.5000 11.8819 724.5000 11.8819
昭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4.5000 11.8819 724.5000 11.88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897.3590 14.7168 831.359 13.6344
持有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97.3590 14.7168 831.359 13.6344
份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总股本为 60,975,000 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
意向、计划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
028),新疆泰睿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
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
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否?
是□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
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三、本次减持相关说明
1、新疆泰睿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
投减持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
持特别规定》,新疆泰睿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
期限已满 60 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
比例限制。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4、新疆泰睿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存在通过新疆泰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赖春宝先生通过新疆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