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2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2,298,5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697%)的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泰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4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及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4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028%)。
股东新疆泰睿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由昭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泰睿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
函》,获悉新疆泰睿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48%。同时,因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影响,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975,000 股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上市流通,观由昭泰的持股比例被
动降低 0.1931%,新疆泰睿的持股比例被动降低 0.0613%。受上述事项影响,新疆泰睿与其一致行动人观由昭泰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3-84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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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普蕊斯 股票代码 30125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570,000 0.9348
A 股 -- 被动降低 0.2543
合 计 570,000 1.189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新疆 合计持有股份 229.8590 3.8310 172.8590 2.8349
泰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72.8590 2.83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9.8590 3.8310 0 0
观由 合计持有股份 724.5000 12.0750 724.5000 11.8819
昭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724.5000 11.88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4.5000 12.075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954.3590 15.9060 897.3590 14.7168
持有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897.3590 14.7168
份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4.3590 15.9060 0 0
注:本次变动前(2022 年 5 月 17 日)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期间公司实施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故本次变动后(2023 年 5 月 29 日)总股本为 60,975,000 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
意向、计划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
028),新疆泰睿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
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
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是□ 否?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新疆泰睿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