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24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相关要求,现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32,442.6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30,367,557.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376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3,036.76
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360.18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10,863.61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2,067.7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28.85
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62.33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32,5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738.9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2 年 12
单位 月 31 日余额
普蕊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 216230100100296283 581.20
普蕊斯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4401417757 1,212.55
普蕊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1937282610106 15,165.44
普蕊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 1001235929300157751 779.72
浦支行
合计 17,738.9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不存在
其他问题。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表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人民币 10,863.61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置换事项。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置换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金额
1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19,000.00 10,680.06 10,680.06
2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9,036.76 183.55 183.55
3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5,000.00 0 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0 0
合计 63,036.76 10,863.61 10,863.61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
行费用人民币 535.81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657 号《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399.42 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0,863.61 万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535.81 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上述情况后,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该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主要以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036.76 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70,212.63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24,415.55 24,415.55 19,000.00
2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10,218.12 10,218.12 9,036.76
3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5,578.96 15,578.96 1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