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1 第九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2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 超过 5,000 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七)有关监管部门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七)有关监管部门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情形。 他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公司全体董事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公司全体董事
过半数同意外,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过半数同意外,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
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 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董事会 、股东大会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和审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
程序的相关董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违
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保的,公司
有权视损失、风险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
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3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
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他事项。
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
1.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披露。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