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的经审计收入总额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
四川华信共承担44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831.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
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自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1年1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和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会计师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为公司继续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华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公司拟续聘华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经核查,华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华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能力和经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派驻的审计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
勤勉职责,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其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