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876,191.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602,531.3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160,253.13 元 。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75,081,949.83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74,568,866.73 元 , 资 本 公 积 为
95,534,419.69元。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48,000万股为基数(不包括回购股票),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万股进行测算,公司将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000,000.00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
1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
2、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东回报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了审议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