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投票表决,选举宋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请见附件)。
宋文明先生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宋文明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防焊组长;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博罗康佳印制板有限公司防焊主管;2012 年 8 月至 2018 年 9 月,
任惠州威尔高生产部总管;2018 年 9 月至今,任威尔高行政部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文明先生通过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