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而确定。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而确定。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而确定。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 亿人民币,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