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8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5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40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8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2.5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总股本 153,705,000 股扣减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为基准预计,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470,85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705,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470,850 股后的 152,234,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5,223,415.0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5,223,415.00 元/153,705,000 股×10=0.99043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0430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2.5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2.40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22.50 元/股-0.0990430 元/股≈22.4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