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3 日以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汪旭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主席汪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汪旭先生、连军荣先生 2 人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的现有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50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附件:简历
汪旭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担任广州开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广州海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5 年 6 月至
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工程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连军荣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就职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态链中心;2020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采购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军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