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8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9.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100,097.34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1,154.8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600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 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10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 13,779.88 3,053.47
化项目
2 智慧安全产品升级及产业 9,257.00 1,063.55
化项目
3 杰创研究院建设项目 10,994.49 2,298.82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5,968.63 26,180.56
合计 60,000.00 32,596.41
(注: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日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
额,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入等原因所致。上述金额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金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超募资金人民币 31,154.85 万元。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目前,尚 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 现金管理。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投资进度,在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态日期
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
1 2024 年 4 月 2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业化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目前该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延缓。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
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投资进度等因素,经综合审慎研究,公司拟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4月 20 日延长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 决策。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重新论证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公司认为:伴随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 飞速发展,智慧城市技术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发展趋势不变。尽管受宏观经 济波动影响,增速有所放缓,但国家关于建设智慧城市,加快工业化、信息化、 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的政策方向不变,该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在项目变更后的实施期限内公司仍将持续投入并严格把 控项目实施质量,同时按照谨慎性要求保持对行业变化及风险的高度关注,及 时根据市场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进行调整。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 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但国家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方向、项目市场前景和未来经济效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为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监事会同意
在不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