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4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
(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 102,4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494,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4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 1.800000 元;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投资者减持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07 孙超
2 03*****757 龙飞
3 03*****355 朱勇杰
4 03*****389 谢皑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更前 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变动股份数(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76,850,000 75 / 76,850,000 75
无限售流通股 25,620,000 25 / 25,620,000 25
总股本 102,470,000 100 / 102,470,000 100
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价格亦 做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62 号创意大厦 B3 栋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3982000
传真电话:020-8398212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