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作变更,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 400,006,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
股票数量 1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宏源药业 股票代码 30124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肖拥华
办公地址 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 8 号
传真 0713-5072024
电话 0713-5109598
电子信箱 301246@hbhypharm.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营医药和锂电池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医药产业链,实现了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及抗疱疹病毒药物从起始物料、关键中间体到原料药的完整产品路线覆盖,成为全球硝基咪唑类抗菌原料药及中间体、抗疱疹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及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产品销往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凭借在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技术
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公司进一步向医药制剂业务发展。相关业务起步较晚,目前规模相对较小,但该类业务是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医药产业的重要方向。
此外,公司亦生产锂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材料之一——六氟磷酸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5,650,770,79 3,874,152,75 3,875,464,88 45.81% 2,432,256,72 2,432,256,72
1.34 2.16 8.06 6.66 6.66
归属于上市公 4,359,837,43 2,113,844,05 2,113,949,75 1,677,983,35 1,677,983,35
司股东的净资 5.55 1.04 7.54 106.24% 1.71 1.71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054,881,99 2,063,723,48 2,063,723,48 -0.43% 1,577,859,43 1,577,859,43
0.91 5.64 5.64 3.57 3.57
归属于上市公 87,168,626.2 434,795,621. 434,795,621. 493,849,962. 493,849,962.
司股东的净利 4 19 19 -79.95% 45 45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48,492,185.0 406,490,298. 406,490,298. -88.07% 485,385,724. 485,385,724.
非经常性损益 3 68 68 29 2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35,250,398.7 214,987,266. 214,987,266. 196,095,182. 196,095,182.
的现金流量净 4 74 74 -83.60% 26 26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2246 1.2326 1.2326 -81.78% 1.4 1.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246 1.2326 1.2326 -81.78% 1.4 1.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30% 22.93% 22.93% -20.63% 34.51% 34.51%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
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
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之前发生的该
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03,909,819.72 493,723,786.01 561,081,337.33 496,167,04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4,744,366.06 279,073.82 31,276,739.34 -9,131,552.98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0,516,352.97 -10,951,459.41 24,128,247.66 -15,200,956.1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364,159.31 -124,648,072.35 219,800,325.81 -74,266,014.03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报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