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具体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4,795,621.19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62,569,354.70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1,645,622,044.24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 400,00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40,000,680.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预案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