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
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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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周中胜先生、朱萍女士、贾金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及单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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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3 年年度报告》、《瑞泰新材: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8,330,054.47元,比上年同期上下降39.39%;实现营业利润 613,987,995.79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0.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6,422,427.89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9.9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466,422,427.89 元,母公司 2023 年实现净利润213,985,732.1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13,985,732.17
元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1,398,573.22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分 配 利 润
357,639,983.32 元,减去 2023 年派发的 2022 年度股息 73,333,330.00 元,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476,893,812.27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3,33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6,666,6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
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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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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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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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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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年审会计师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 10 及议案 11 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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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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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