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83,333,3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6,332,6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8,069,033.33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188,069,033.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6 月 14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006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备注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3,516,332,694.00
项目 备注 金额
减:承销保荐费 B 105,489,980.82
2022 年 6 月 14 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C=A-B 3,410,842,713.18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支付的上市费用 D 23,763,50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E 469,586,143.60
支付发行费用
减:累计项目支出金额(不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
F 379,269,139.15
金预先投入金额)
减:2022 年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
G 1,292,210,000.00
金额
加:2022 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
H 30,619,438.68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I=C-D-E-F-G+H 1,276,633,369.11
减:募集资金已支付的上市费用 J 1,780,000.00
减:2023 年项目支出金额 K=a+b+c+d+e+f+g+h 286,434,524.64
其中:1.波兰华荣新建 Prusice 4 万吨/年锂离子动电
a
池电解液项目
2.宁德华荣年产 8 万吨新材料项目 b 122,654,513.04
3.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
c 766,224.30
目
4.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d
5.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
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 e 18,587,912.00
项目
6.宁德华荣年产 4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f 32,850,172.00
目
7.自贡华荣年产 3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g 99,484,348.30
目和回收 2,000 吨溶剂项目
8.衢州瑞泰年产 3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h 12,091,355.00
目
本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L=J+K 288,214,524.64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M=I+G-L 2,280,628,844.47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尚未赎回的金额 N 1,200,000,0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O 580,000,000.00
项目 备注 金额
加:本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
P 74,078,564.18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Q=M-N-O+P 574,707,408.65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公司
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材”)、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华荣”)、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瑞泰”)、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超威新能”)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荣”)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
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所属公司 账号 存放金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瑞泰新材 1102028629000900963 7,917,950.23 活期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瑞泰新材 32250198623600002968 1,498,706.12 活期
限公司苏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627200130001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