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
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
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333,3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6,332,6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263,660.6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8,069,033.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006 号)。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
资 投资
金额
波兰华荣新建 Prusice4 万吨/年锂离子动力
1 48,383.93 39,326.39
电池电解液项目 -
2 宁德华荣年产 8 万吨新材料项目 31,309.32 31,309.32 -
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
3 10,000.00 8,893.43
项目 -
4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5,000.00 5,000.00 -
5 补充流动资金 35,470.86 35,470.86 35,470.86
总计 130,164.11 120,000.00 35,470.86
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为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 1.48%,该项目由于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而终止投资,截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该笔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原募投项目计划
项目名称: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
拟投入金额:本项目总投资5,000 万元,其中智能装备和设备联网投入2,000
万元,智能仓储投入 1100 万元,车间作业、生产计划与调度投入 500 万元,产品信息跟踪追溯投入 400 万元,能源消耗智能管控投入 400 万元,环境智能管控投入 300 万元,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投入 300 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12 个月
预计效益:项目投入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其效益主要体现在智能化设备的使用将节约人力成本、能源消耗成本、仓储成本等生产成本,主要表现为:
减少人员配置 30 人,节约人员成本 300 万元/年;节约能耗成本 30 万元/年;节
约材料成本 100 万元/年;节约事故成本 50 万元/年;节约仓储成本 50 万元/年,
共节约 530 万元/年。
2、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华荣智能化改造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募集资金尚
未投入。
3、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自 2020 年以来,电解液市场需求持续高涨,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的电
解液产能利用率一直较高,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并努力提升电解液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须保持正常生产,不宜停产实施改造。
(2)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正在实施 7 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厂区
土地非常有限,且很难获取周边用地,客观上造成了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在空间方面存在困难。
(3)随着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了抢抓发展机遇,公司目前正在张家港、宁德、衢州、自贡等地同时实施多个项目,对于人力及资金的要求整体较高。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要求高、改造过程相对复杂,且技术在不断升级换代,时效性短,经济效益相对新建项目不明显。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先将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用于其他新建产能项目的实施,能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与更优厚的股东回报。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与子公司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材”)共同出资设立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 60,000.00 万元人民币建设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华路以东、纬二路以南,拟新征用地 66687.68 平方米(约 100 亩),以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项目预计建设期 36 个月,拟建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罐区、研发楼、
质检楼等,拟建建筑面积 56157.78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22127.53 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 60,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8,661.80 万元,项目流动资金8,604.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2,734.20 万元。项目资金具体用途估算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估算投资(万元) 占投资比例(%)
1 工程费用 39837.00 66.40%
1.1 建筑工程费 11613.5 19.36%
1.2 设备购置费 9183.0 15.30%
1.3 安装工程费 19040.5 31.73%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070.3 10.12%
3 基本预备费 2754.4 4.60%
建设投资小计 48,661.80 81.10%
4 流动资金 8,604.00 14.34%
5 建设期利息 2,734.20 4.56%
合计 60,000.00 100.00%
目前,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保投资备【2022】171 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2】101 号)、安全条件审查批复(苏应急项条件(危)字【2022】33 号)及节能报告审查意见(苏发改能许【2022】第 17 号)。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技术背景分析
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的战略新兴产业。十年来,全球各大锂电池、超级电容器制造商,包括各大整车厂,都在积极推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中,锂电池、超级电容器都是极其重要的产业方向,特别是锂电池技术,是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为重要的技术方向。
锂电池四大材料体系之一的电解液,其电解质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核心部分和基本构成,其赋予电解液最为基本的离子导电特性。新型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新型锂盐)、添加剂能实现电池关键性能的提升,包括循环寿命、倍率性能、安全性能等,是近几年电解液技术重要发展方向。
超级电容器则以其超长的循环寿命和高功率特性,这些年也逐步在风力发电、智能电表、智能电网、特种装备、轨道交通、电动汽车等领域推广应用,发展迅速。
2、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本项目中锂
离子电池材料产品属于鼓励类第十九类“轻工”中第 17 小类“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钛酸锂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的生产。
根据《江苏省工业及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本,苏政办发
[2013]9 号),本项目中锂离子电池材料产品属于鼓励类第十七类“轻工”中第17 小类“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钛酸锂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的生产。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类产品,也不属于该目录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