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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9

和顺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等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陈正坚先生、励斌先生

  2、独立董事:尤敏卫先生、许罕飚先生、鲍丽娜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简历附后)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范和强先生(主任委员)、许罕飚先生、鲍丽娜女士;

  2、审计委员会:尤敏卫先生(主任委员)、张静女士、鲍丽娜女士;

  3、提名委员会:许罕飚先生(主任委员)、张静女士、鲍丽娜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许罕飚先生(主任委员)、范和强先生、鲍丽娜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即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尤敏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选举产生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选举范和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范和强先生经连选连任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赵言松先生(监事会主席)、沈芳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曹小颖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任期三年,自 2024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简历附后)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均不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总经理:范和强先生

  (二)副总经理、研发总监:陈正坚先生

  (三)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学友先生

  (四)证券事务代表:毋昱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吴学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毋昱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附后)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友先生、毋昱女士

  联系电话:0571-86318555

  传真:0571-86322798

  电子邮箱:security@hzhss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邮政编码:311107

    五、届满离任情况

  原独立董事林素燕女士生因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素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伟先生、吴锡清先生、何烽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姚惠明先生、范军先生、周文浩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任董事、监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张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0,000 股,吴锡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何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62,500 股,姚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范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 股,周文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

  上述人员届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各位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勤勉尽职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范和强,男,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7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杭州磁带厂销售科长;1992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南方贸易商行经理;1996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南方贸易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任南方贸易董事长;2003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杭州和顺塑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范和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张静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和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88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56%;张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01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9%;同时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共同控制的杭州一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5%;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0.00%股权。公司股东范顺豪先生系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之子,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范顺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除此之外,范和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静,女,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79年11月至1995年5月,任杭州磁带厂销售内勤;1995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浙江省文化实业发展中心会计;2003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杭州和顺塑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监事;2015年6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浙江和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静女士与公司董事范和强先生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12.69%,范和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8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6%;;同时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共同控制的杭州一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5%;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0.00%股权。公司股东范顺豪先生系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之子,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范顺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除此之外,张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陈正坚,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基础研究课题组组长;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研发总监;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研发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正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励斌,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2010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中信产业基金副总裁,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浙银万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海南千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公告披露日,励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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