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5月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088.8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占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比例未超过10%,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3,3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2.51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07.49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9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3,623.37 43,623.3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55.39 7,855.39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1,478.76 61,478.76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512.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39.6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置换金额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
由 2 年调整为不超过 3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四)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不变更原募投项目,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已于 2022 年 3 月与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
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 杭州和顺科 双向拉伸聚酯薄
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 膜生产基地建设 38,313,883.96
公司杭州良 33050161748900001659
渚支行 公司 项目
招商银行股 杭州和顺科 研发中心建设 2,563,114.19
份有限公司 571910316610313
杭州临平支 技股份有限 项目
行 公司
宁波银行股 杭州和顺科
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项
杭州临平支 技股份有限 71050122000676515 11,253.49
目
行 公司
杭州和顺科
交通银行股 技股份有限 331065910013000729622 超募资金 424,569.18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杭州和平支 杭州和顺科
行 技股份有限 超募资金 2,860,416.04
331065910013000729795
公司
招商银行股 杭州和兴碳
份有限杭州 纤维科技有 571920467810008 碳纤维项目 547,330.86
临平支行 限公司
合计 44,720,567.72
此外,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存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28,150.00万元。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5月6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金额 (含利息收入)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436,233,700.00 410,586,887.61 38,313,883.96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553,900.00 77,824,588.85 2,563,114.1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00.00 100,174,725.11 11,253.49
合计 40,888,251.6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先行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 节余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