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 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 24.80%。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 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53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6.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3,8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725,065.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074,934.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92 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 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07.49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61,478.76 万元,超募资金为 40,328.73 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用途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是 否 有 募集资金投 2023 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名称 项 目 变 资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资进度
更
双 向 拉 伸
聚 酯 薄 膜 否 43,623.37 19,194.10 38,577.10 88.43%
生 产 基 地
建设项目
研 发 中 心 否 7,855.39 2,907.12 6,505.99 82.82%
建设项目
补 充 流 动 否 10,000.00 0 10,017.47[注] 100.17%
资金项目
超募资金 否 40,328.73 10,000.00 10,000.00 24.80%
合计 101,807.49 32,101.22 65,100.56 -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额多 17.47 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该募投项目。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 40,328.73 万元。2023 年 3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 2022 年度对超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投
资的相关产品尚有 29,650.00 万元未赎回。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4.8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事项,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和顺科技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保荐机构提示,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和顺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