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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和顺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林素燕、鲍丽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范和强先生所作的《2021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 2021 年度经营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邬建敏、陈顺华、许罕飚、林素燕、鲍丽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
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 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分别为:

  1.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的交易;

              项  目                      2021 年度(元)

 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                  7,149,582.61

  回避表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董事范和强、张静、张伟、吴锡清、陈正坚、许罕飚、林素燕和鲍丽娜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董事范和强、张静、张伟、吴锡清、陈正坚、许罕飚、林素燕和鲍丽娜回避表决,参与表决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范和强、张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系基
于银行筹资提供的合理增信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回避表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董事范和强、张静和张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日常性关联交易——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的交易;

            项  目                      2022 年度预计

  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拟不超过 800 万元,具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

    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                    确定

  回避表决情况:由于上述事项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董事范和强、张静、张伟、吴锡清、陈正坚、许罕飚、林素燕和鲍丽娜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董事范和强、张静、张伟、吴锡清、陈正坚、许罕飚、林素燕和鲍丽娜回避表决,参与表决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范和强、张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向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系基于银行筹资提供的合理增信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回避表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董事范
和强、张静和张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变化,同意公司进行相应变更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储备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以银行批准额度及期限为准。本次申请储备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对于有效期内的相关授信业务事项以及在此额度内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统一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回避表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董事范
和强、张静和张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参考公司发展、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税前 6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 1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回避表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独立董事鲍丽娜、林素燕和许罕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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