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的财务审计,公司 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123,695,380.69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1,731,335.53 元,按《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年底提取盈余公积 173,133.55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2,738,104.99 元,资本公积为 113,159,655.23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进一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600 万元(含税)现金股利,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