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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36 深市 软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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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7

软通动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0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 行 委托理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52.941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002.3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31.79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出
具的中汇会验[2022]062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等。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                  199,920.54        199,920.54

  2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          55,979.46          55,979.4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857.10          17,857.10

  4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                  10,680.58          10,680.58

  5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6,272.92          6,272.92

  6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59,289.40          59,289.40

                  合计                        350,000.00        350,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31.79 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为 84,231.79 万元。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25,000 万元,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760 万元投入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建设,使用超募资金 7,560 万元投入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 47,911.79 万元。

    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目的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但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风险,在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中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受托主体,明确投资产品品种、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商业谈判及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资金服务部负责具体执行。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优先选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在选择具体投资品种时,将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和期限,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资金服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6、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募集
资金使用完毕。

    7、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及流动性的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软通动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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