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6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通动力”)于近日收到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长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1,799,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1%的股东舟
山长通计划在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705,88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股东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舟山长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1,799,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1%。
二、舟山长通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经营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不超过 12,705,882 股(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软通动力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软通动力股份总数的 1.00%。
5、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00%
6、减持期间: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
7、拟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软通动力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软通动力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8、舟山长通所持股份将在 2023 年 3 月 15 日限售期满,本次减持计划在软
通动力办理完毕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手续后方可进行。
(二)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1、舟山长通在软通动力首次公开发行时披露持股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详见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告的《软通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舟山长通持股意向、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舟山长通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舟山长通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舟山长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舟山长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舟山长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