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0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 号)同意注册,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6,352.941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7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002.3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31.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中汇会验
[2022]062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变动及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结合前述变更,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变动,并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如下:
(一)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销前账户余额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名称 专户账号 用途
(本息合计)
1 32129010010020802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870.14
2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290100100208142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 10,688.37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魏公村支行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
3 321290100100208266 台升级项目 6,277.49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账户余额为注销前账户金额及应收利息合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涉及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
(二)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近日,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 2022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相关内容,开设了 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新《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名称 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 用途
深圳软通动力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之
1 321290100100213529 13,416.32 子项目智能终端技术解决方案升级
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北京 321290100100213252 10,688.37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
3 魏公村支行 321290100100213495 6,277.49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软通动力技术
4 服务有限公司 321290100100213373 17,870.1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48,252.33 -
注:1.以上专户金额,除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之子项目智能终端技术解决方案升级之外,其他项目的专户金
额均为原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及利息;2.上述表格中合计金额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深圳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通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以下称为“乙方”,中信建投以下简称为“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黄亚颖、张宗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
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监管要求或协议约定金额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五、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