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7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公告的更新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对预留权益予以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20%。出于授予权益公平性的考虑,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取消前述对预留权益的调整。
基于前述取消预留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对相关公告进行更新,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更新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更新后)》等相关公告,现对该等公告的具体更新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更新说明
1、重要内容提示
更新前: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7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2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1.69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更新后: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7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2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1.69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将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权益调整至预留部分。出于授予权益公平性的考虑,现取消前述对预留权益的调整。本次取消预留权益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18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为526.00万股,预留权益数量为65.50万股,计划授予权益总量合计为591.50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更新前:
(五)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更新后:
(五)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2人调整为218人;授予权益总量600.00万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534.50万股调整为526.00万
股,预留权益数量由65.50万股调整为74.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原定将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权益调整至预留部分,现决定取消前述对预留权益的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更新前: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部分。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2人调整为218人;授予权益总量600万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534.50万股调整为526万股,预留权益数量由65.50万股调整为74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2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调整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更新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
本次激励计划,并自愿放弃认购拟向其授予的合计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18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为526.0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变化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4、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更新前: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当前公司股本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张英超 财务总监 10.00 1.67% 0.09%
谭思晨 结算部副经理、 5.00 0.83% 0.05%
证券部副经理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 216 人) 511.00 85.17% 4.84%
预留部分 74.00 12.33% 0.70%
合计 600.00 100.00% 5.68%
更新后: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当前公司股本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张英超 财务总监 10.00 1.69% 0.09%
谭思晨 结算部副经理、 5.00 0.85% 0.05%
证券部副经理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 216 人) 511.00 86.39% 4.84%
预留部分 65.50 11.07% 0.62%
合计 591.50 100.00% 5.60%
5、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更新前: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7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更新后: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65.5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6、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更新前: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后续归属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更新后: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已回避表决,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7、备查文件
更新前: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更新后: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更新后)》。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更新说明
更新前: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当前公司股本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张英超 财务总监 10.00 1.67% 0.09%
谭思晨 结算部副经理、 5.00 0.83% 0.05%
证券部副经理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 216 人) 511.00 85.17% 4.84%
预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