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1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总部基地及仓储物流园建设投资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总部基地及仓储物流园建设投资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以南、高科园三路以北、浩远科技以东投资建设总部基地项目,项目原预计总投资人民币20,000.00万元。根据目前公司对总部基地项目的建设规划及工程造价概算,公司拟对部基地项目追加投资不超过10,000.00万元,追加投资后的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
1、项目名称: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医疗耗材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以南、高科园三路以西、浩远科技和原子高科项目以东;
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30,000.00万元(不包含竞拍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成本),包括建设工程投资、软硬件设备投资、基本预备费、技术开发投资等,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计划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
一、前期费用 926.38 3.09%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6,748.12 89.16%
1、建筑工程(含冷库) 26,548.12 88.49%
2、医疗器械仓储中心信息化设备 200.00 0.67%
三、基础设施 1,325.50 4.42%
四、开办费用 1,000.00 3.33%
合计 30,000.00 100.00%
5、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银行贷款);
6、项目建设期:预计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18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部基地项目建筑面积为57,548.59 平方米,医疗耗材仓储物流园建筑面积13,645.05 平方米(新型厂房)。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1,193.64平方米(以实际建成为准)。
二、本次增加投资资金的原因
1、总部基地及仓储物流园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符合当前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东湖高新技术区发展规划及相关要求。公司在2022年1月已按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的程序完成土地摘牌,目前已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模、人员规模快速增长对办公场地的需求,总部基地办公大楼对原计划方案进行完善,实现集中式办公,将总部管理工作、总部研发部门、市场营销部门、医疗耗材事业部等各项配套功能于一体。
3、升级原计划医疗耗材仓储物流园项目,改善公司医疗耗材仓储物流环境,有利于公司医疗耗材仓储物流业务的发展,并将促进公司该项业务向中高端医疗耗材仓储物流方向进军。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的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可以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2、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7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总部基地及仓储物流园建设投资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投资资金建设总部基地及仓储物流园,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不涉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7月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总部基地及仓储物流园建设投资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可以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投资建设总部基地及仓储物流园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
要。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