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2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合同双方履约能力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
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中标“深圳市新华医院项目净化与医疗工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Ⅰ标段”项目,中标金额:10,060.83721 万元。同时,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签署了《深圳市新华医院项目净化与医疗工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Ⅰ标段合同协议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是国内第一家专门负责政府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成立于2002年,是深圳市政府直属正局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除水务和交通)的建设管理,项目类型涵盖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口
岸、市政、公园、保障性住房等。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为深圳市政府直属正局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直属事业单位,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小。
(四)过往交易情况
除本项目外,最近三年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发生交易如下: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标的 合同对方 合同价款(万
元)
深圳市新华医院项目医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1月 用气体工程设备采购及 工程管理中心 2,585.945981
安装
二、合同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市新华医院项目净化与医疗工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Ⅰ标段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及民宝路交汇北侧
3、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三层门诊手术部,四层检验科、静配中心、妇科手术、生殖中心,5 层生殖中心净化机房,六层手术部,七层净化空调机房(含机房装饰和服务于Ⅰ标段六层手术部的净化空调机组、服务于Ⅰ标段的排风设备),纯水系统,六层手术部射线防护及磁屏蔽工程,三层 MRI、负一层 PET-MR和 PET-CT 间、负四层 MR 设备机房精密空调等,具体详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界面划分。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货物供应范围:
1、货物供应及安装范围:深圳市新华医院项目净化与医疗工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Ⅰ标段所包含的全部设备及材料。
2、货物供应及安装方式:
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相关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容)。
(三)货物供应、安装时间:
工期:456 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10,060.83721 万元。其中,暂列金 804.0000 万元。
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为准。
2、支付方式及条件:
(1)预付款的支付
本工程开工预付款为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20% 即 1851 万元(人民币),
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生效且承包人提交开工预付款担保后,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预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后 14 天内,办理支付手续并提交给相关付款部门。开工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 35%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的 1 %,扣回开工预付款的 2 %)分期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 85 %时扣完。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依据监理工程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办理支付手续并提交相关付款部门,累计月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 85%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审定工程结
算总额的 97%,留下 3%的保修金。该项目进行各月的期中支付时,每次必须经过总包同意后方可批复。
(3)保修金的退还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两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在经监理工程师核证的最后支付证书中退还给承包人。
(五)双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安装,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设备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六)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6 月 2 日
2、合同订立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 6 楼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合同的审批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同是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
双方履约能力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深圳市新华医院项目净化与医疗工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Ⅰ标段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