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 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 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 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姓名 职务 册会计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时间 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黄继佳 项目合伙人 2006年 2004年 2011年2月 2018年 7
刘木勇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09年 2011年 2010年9月 2018年 2
许菊萍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2年 2000年 2002年5月 2018年 大于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 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业务经验、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合同约定为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我们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