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4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3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01.7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50.2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54,506.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12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万元)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9,935.38 9,935.38 2年
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 5,508.46 5,508.46 1年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
合计 40,443.84 40,443.84 -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54,506.44万元。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5%,其中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长远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长远规划。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