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3 证券简称:盛帮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10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二路 1388 号,调整为双流区空港二路 1388 号和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九龙湖社区集
体、4 组;怡心街道长顺社区集体。
本次调整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股,发行价格为 41.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4,362,400.00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4,193,29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169,108.52 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17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密封(绝缘)制品制 10,808.82 10,808.82
造系统改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84.44 5,784.44
3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 2,085.02 2,085.02
目
合计 18,678.28 18,678.28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基于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要,同时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原项目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
加实施地点“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九龙湖社区集体、4 组;怡心街道长
顺社区集体”作为“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和“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实施地点 调整后实施地点
密封(绝缘)制 1、双流区空港二路 1388 号
品制造系统改扩 双流区空港二路 2、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九龙湖社
建项目 1388 号 区集体、4 组;怡心街道长顺社
区集体
1、双流区空港二路 1388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 双流区空港二路 2、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九龙湖社
目 1388 号 区集体、4 组;怡心街道长顺社
区集体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业务规划布局,为了加
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结合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前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