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1 证券简称:荣信文化 公告编号:2023-133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77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839,000.00 元,扣除含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8,787,914.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051,085.
0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100Z001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保荐机构已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少儿图书开发及版权储备项目 6,000.00 6,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31,000.00 31,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9,051,085.05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051,085.05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
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77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77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