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8人调整为2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00万股调整为95.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00万股调整为23.0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由123.00万股调整为11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总量的80.5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总量的19.49%。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
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程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8人调整为2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00万股调整为95.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00万股调整为23.0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由123.00万股调整为11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总量的80.5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总量的19.49%。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调整事项出具了相应报告。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泓博医药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