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博医药”)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额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25万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8,415.1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84.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38,706.89 38,706.8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7,706.89 47,706.8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为前提,有效控制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