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博医药”)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25万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8,415.1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84.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1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38,706.89 38,706.8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7,706.89 47,706.89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0,877.95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 20,877.95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6,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和相关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6,2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0%。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