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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3201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熊守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
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对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监事会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80,014,9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49766 元(含
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000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2,005,988 股,分派方案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实施完
毕。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授予数量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2,000,000 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数量=2,000,000×(1+0.4)=2,800,000 股。

    2、授予价格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二)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1+n)=(17.30-0.1249766)÷(1+0.4)=12.27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