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3〕1668 号《2022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367,094.5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2,254,933.18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报表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4,225,493.32 元,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为 106,998,774.44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1,283,886.29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8,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基于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
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8,000,00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于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