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公
司对原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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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2 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3 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4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召集和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