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5-006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4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04%,最高成交价为11.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5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
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