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3-035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5 月 1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9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8.38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3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7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草案公布时
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杨进 董事长、 总经理 20.00 6.67% 0.17%
2 吴耀华 董事 20.00 6.67% 0.17%
3 叶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30.00 10.00% 0.25%
秘书
4 刘丽瑛 副总经理 20.00 6.67% 0.17%
5 彭庭辉 副总经理 20.00 6.67% 0.17%
6 黄山梅 副总经理 20.00 6.67% 0.17%
7 韦柳 财务负责人 5.00 1.67% 0.0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34.00 44.67% 1.12%
(30 人)
首次授予合计(37 人) 269.00 89.67% 2.24%
预留部分 31.00 10.33% 0.26%
合计 300.00 100.00% 2.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进先生及吴耀华女士,除此之外不包括其他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
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部分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则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部分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环比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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