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2-005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60.41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7.05 万元,共计 2,377.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
[2021]4041 号”文《关于同意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2,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6,066,531.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6,333,468.64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已经使用募集资
金 0 万元,余额 54,984.4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息 64.82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额 金额
1 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 13,388.35 13,388.35
2 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6,821.72 6,821.72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40,210.07 40,210.0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 2,377.46 万元,其中置换用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1,960.41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17.05 万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5294 号《关于实朴检 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960.41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投项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目投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 13,388.35 1,583.74 1,583.74
2 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6,821.72 376.67 376.67
合计 20,210.07 1,960.41 1,960.41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 7,606.65 万元(不含税),
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 417.05 万元(不含税)。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用途。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项目需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公司拟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资金投入。”本次拟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77.4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77.4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2,377.4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4、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会计师认为, 实朴检测管理层编制的《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实朴检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3,774,564.73 元,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实朴检测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